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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经验交流材料 发布日期 2009-01-09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
规范化管理先进经验交流材料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
 
(二OO九年一月九日)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在市委、市政府和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建设厅的正确指导下,以加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以完善服务为工作出发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加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建设进程。自2005年以来,产权市场处连续获得了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档案利用管理先进单位、全市房屋产权产籍暨房地产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全市“十五”期间档案管理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开创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力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进程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市场处是2000年由原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合并成立的,主要负责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各类房屋的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成立之初就实现了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一体化服务体系,在业务流程上,采取“一站式”工作模式,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个窗口收费发证。2003年经自治区建设厅考核,产权市场处被评定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2007年获得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考核标准,用创新的措施去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才能实现管理上水平、服务上档次。
    (一)开拓思路,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为了提高办证速度和办事效率,我们把加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作为突破口。2001年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全面实现了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微机化管理。2005年,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我处开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联机备案和网上公示系统。凡在2005年5月之后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已全部纳入管理系统,实现了在线填写、打印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实时联机备案,相应的楼盘表根据预售情况做到了实时动态更新。房产管理部门和购房人通过网上公示系统,可即时掌握全市在售楼盘销售情况,以及预售楼盘的预售许可证、预售状态、预售数量、预售进度等信息。联机备案系统开通后,改善了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准确客观的参考数据,同时可以对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进行有效监控,购房人可以在网上看到房屋销售的真实情况,遏制开发商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的目的,从而使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2006年初,产权市场处进一步提出了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网上签约、网上申请权属登记的新思路。经过一年的努力,正式开通了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和网上申请权属登记系统。目前,不论是处于预售阶段的期房还是已经竣工的现房,全部实现了网上签约。网上业务申请系统开通后,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初始登记、新建商品房交易过户等业务时,均由开发企业通过互联网登陆产权市场处的权属登记系统自行申请,在线录入办证申请信息,加快了办证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保证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运行安全、稳定,我处针对系统的使用,制定了《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计算机数据安全管理规程》,并组建技术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运行,系统软件程序对审批流程各环节工作人员按照其相应职责赋予不同的权限,对权属登记的受理和审批行为进行了严格界定,微机系统自动识别和拒绝任何越权的受理或审批操作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各工作环节环环紧扣,降低了差错率、提高了办证质量。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系统被破坏、数据丢失的事故,保证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依靠制度规范,强化办件质量
    多年来,我们始终注重通过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办件质量,从根本上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以科学发展观纵览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业,在提高办证速度的同时,必须确保办件质量的提高。为此,我处重新制定和完善了各科室、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定了《房地产权属登记业务规程》、《微机录入规范》、《房地产权属登记收件标准》、《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工作人员能够有章可循,有规可守。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业务督查考核力度,出台了《业务督查暂行办法》,建立了既有定性又有定量的综合考核体系,对全体员工的业务、纪律全面进行考核,将工作绩效与经济利益挂钩,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制度人员予以相应处罚。为了加强对业务监督管理,我处还成立了业务督查领导小组,检查每天办理的全部案卷,对办卷质量、时限进行跟踪督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调查处理。由于有了明确的岗位职责和严格的督查制度,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大大增强,办件质量明显提高,出错率也明显减少。
    (三)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为了搞好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工作,我们始终把“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窗口形象”作为自己的工作宗旨。
    我们在产权交易大厅设立了52个服务窗口,以收件及收费发证窗口为主体,同时主动协调引入物业管理、税务、土地、银行、公证等配套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条龙”、“一厅式”服务。各收件窗口统一设置为开放式低柜台,实行对座式服务,拉近了与办事群众的空间距离和心理距离;设立咨询台,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开通咨询电话,解答各类房产登记问题;大厅内设立醒目标识及指示牌,引导申请人办理各类业务;安装触摸屏电脑,供群众查询有关权属登记信息和政策法规;安装IC卡电话、设置休息桌椅为办证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推行行业文明服务用语;三是根据业务实际,设立“绿色通道”,统一受理集体和企业报件,对大企业、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等项目特事特办;四是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对特殊群体登门服务,为70岁以上老人,体弱多病、肢体残疾和行动不便者,无偿安排专人专车上门服务;五是开展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起到先锋模范的带动作用;六是在交易大厅启用了电子排队叫号系统,办事群众可以坐下来等候,免去了排队的辛苦。实行叫号后,办证大厅内秩序井然,在方便办事群众的同时也减轻了窗口受理人员的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2008年7月1日《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由于提交要件、办证流程发生变化,造成业务量激增,为缓解办证量激增的矛盾,我们采取推迟下班时间、开放绿色通道、实行预约办证等措施,尽可能加快办证速度,让群众少跑路,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
    (四)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
    近年来,产权市场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立足本地实际,以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为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针对遗留问题,大多数都存在建筑年代久远、产权涉及关系复杂、原建设方不存在、相关登记资料不全、解决难度较大等问题。在处理工作过程中,我们先对遗留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案例,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并报市政府批准,具体做法:
    1、清查造册。以小区为单位进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工作人员到小区现场进行摸底调查,张贴公告,通知有遗留问题的购房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整理出待登记权利人名单。
    2、集体会审。通过清查造册,遗留的疑难问题主要涉及到违章建筑、产权纠纷、产权不明以及证件不齐等方面。综合以上情况我们采取了集体会审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性定量研究分析,对特殊案例,专题讨论找出症结,摸清规律,掌握比例,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理顺了办理程序。
    3、刊登公告。经集体会审符合办理条件的,由产权市场处统一在《呼和浩特日报》刊登权属登记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月。
    4、登记发证。在公告期间无异议的,公告期满后予以登记发证。
    (五)突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房屋登记办法》
    2008年7月1日《房屋登记办法》实施以来,我处深入开展《房屋登记办法》学习活动。一是支部成员带头学。要求每位班子成员从自身学起,认真把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领导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抓好职工队伍的学习培训,采取重点培训和全员培训、点面结合的方法提高工作人员掌握运用办法的能力,我处共派出34名同志参加了建设部、自治区建设厅组织的《房屋登记办法》学习,对5个旗县房管所集中进行了培训,培训开发企业120多家260多人次。
    为做好《房屋登记办法》的实施工作,我们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召开10多次研讨会,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归纳和梳理,研究制定了《房屋登记业务规程》。《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我处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要求,增加了询问程序,房屋为共有的,增加共有房屋权利人的变更登记,集体土地的房屋登记增加了公告等内容。同时,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具体规定,我们对房屋登记系统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增加了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等业务,完善了业务流程、表单内容、业务规则等设计工作,实现了新增登记类型与原有登记业务的无缝衔接。增加了房屋登记簿记载,实现了《房屋登记簿》的查询功能,完成了商品房的网上申请权属登记等系统的升级维护。
    二、在实际工作中的认识和体会
    (一)认真贯彻国家房地产政策是搞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保证
    近几年,产权市场处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起一套“法规配套、体系健全、设置合理、运行高效、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管理运行体系。制订了《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呼和浩特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加强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二)改革、创新是规范化管理工作长久发展的根本动力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流程较为繁琐,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它必然会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制约。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我们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改革创新我们的工作思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顺利完成自身的工作职责,创建一个让老百姓满意的工作窗口。随着全市近年来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剧增,我们不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简化交易程序、缩短办证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这些措施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逐步实现产权交易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已成为今后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想方设法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提高办事效率,而且能够杜绝办事过程中的人为失误。基于这种认识,近年来,产权市场处把提升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的科技含量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目前,我们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方面初步实现了智能化、网络化管理。通过产权产籍档案数字化整理和信息共享,实现整个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的综合应用和规范化管理。
    三、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意见
    1、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以省厅为单位开展工作,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议,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找出差距,部署下步工作。
    2、应将规范化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重点。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信息化系统建设直接关系到房地产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关系到国家和自治区宏观调控工作。
    3、确立以市带县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建设。县城是我国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目前县城的房地产管理大多基础比较薄弱,相当一部分县城房地产管理仍比较落后,通过市带县推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总之,经过几年来的共同努力,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国家和自治区建设厅对我们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借鉴、吸取兄弟城市的宝贵经验和先进做法,但我们的工作与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将继续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做到常抓不懈,努力把各方面工作抓好,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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